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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税法基本信息
标题: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0-02-02
文号:
佛地税发[2010]30号
所属税种:
个人所得税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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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摘: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佛地税发[2010]30号各区地方税务局: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地税发[2010]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佛山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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